人们总是习惯性的把喜欢别人这件事上升到价值的高度,最常见的例子:明星分手事件一经爆出,网络上就有铺天盖地的“我再也不相信爱情了”的言论,如果你依然认为一生只够爱一个人是最正确的爱情观,那么我只能说请穿越到古代。
可是又有多少人正打着真爱至上的幌子,内心却进行无休止的挣扎选择呢?
我们都向往美好,但是美好的形式远远不止一种。
如果迪丽热巴和古力娜扎非要让你选一个,你怎么选?就像是同时被两个人很优秀的人追求,内心肯定也会有些纠结。
喜欢是一个过程,而不是最终的结果。所以你问我同时喜欢上两个人到底有没有错?我只能实话实说:“没错。”
而且有时候喜欢的不止两个,可能同时喜欢好几个。
不要觉得这有什么不对,如果你觉得不对,甚至上升到了道德层面,那么对不起,你的三观需要被拯救。
想请大家明白一件事情:在没有确定恋爱关系之前,每个人在情感上都是绝对自由的,可以做出任何选择。
什么叫绝对的自由?只要对方没有在这个时候给出过什么承诺,严格来说他不对任何人负责,他没有享受任何身份带来的权利,就自然没有必要承担一个“专一”的义务。
之前有个女孩子对我讲,有个渣男撩她,我问:怎么个渣法?她:就是撩到一半就不撩了,然后跟别人在一起了,我:那他和那个女孩怎么样?她:感觉还挺恩爱的。我:那就对了,因为他们已经在一起了,男生就必须对她好对她负责。
所以只要没有立下承诺,没有确定关系,人家为什么要对你负责,爱情本来就是充满未知的,后续的了解可能很快就会打败前期的吸引。也许刚开始你真的有吸引到人家,但是了解后才发现你的魅力其实不及我刚遇见你时的三分之一。
讲真,那种广撒网,只要有人上钩的就收网的人,和我所说的性质完全不同,因为这种人只是为了找个对象而已,何谈喜欢可言?
喜欢总是猝不及防的,而恋爱不像是写文章,再认真也没有风格,在没有一种固定模式的基础上,那我们被花花绿绿的世界吸引又何谈对错呢?喜欢不存在对与错,而最终的决定才是对与错的关键所在。
如果那个女生跟我说的是,“有的渣男他都有女朋友了还跟我暧昧不清。”那么我就会直接对她讲四个字,“赶紧拉黑。”
其实现在很多情感的答主和博主容易误导别人,让人觉得“爱情”这件事有多么的高大上,高大上到了有些玄学的地步:
喜欢一个人一定是第一眼就天雷勾地火,一定是第一眼就觉得你和别人不一样,十分独特。
但真实的情况是:我们对一个人的喜欢,最开始是先喜欢上对应的标准,后来才喜欢上的这个人。
最简单的例子:比如你喜欢短发酷酷的女生,有一天符合你这个标准的女生出现,你会被吸引,但是一旦你靠近她之后,发现即使建立了那么久的标准也很可能被打破,因为很可能她的性格差到爆,你们热爱的东西也大相径庭。
但是喜欢和被吸引并不是最高形式的好感,因为这个时候他接触的并不多,因此他喜欢的层面可能只到这个女生符合自己标准的那些层面,而遇到了其他的符合这个标准的女生他会不会也想去了解一下呢?
可能会也可能不会。
但是人和人之间的感情,并不停留在喜欢的层面,在后来发展的过程中,情况可能就变化了。
因为随着喜欢的内涵延伸,渐渐的“喜欢”就会有门槛了,就是人们所说的当你遇见那个人的时候,才发现之前所设立的标准“一文不值”。
所以,即使人的确会同时喜欢很多人,但是也不代表他会选择很多人。人不仅会同时喜欢两个人,而且可以同时喜欢很多人,但是这件事十分正常,如果我们希望对方最终能选择我们,那么就把自己的“门槛”提高,把其他人都挡在门外。
最好希望大家不要把喜欢上升到道德的高度,大家都是凡人,过得自在点最重要。